1、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(4份)
2、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复印件(2份)
3、婚姻状况证明(已婚人士提供结婚证;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证、自愿离婚协议/民事调解书/法院判决书;1式2份)
4、借款人提供在指定银行开设的还款账户复印件(2份)
5、个人征信报告(借款人、配偶持身份证亲自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,各2份)
6、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(原件2份)
7、首付款凭证复印件(1式2份)
8、首付款银行进账单复印件(1式2份)
9、异地缴存贷款职工提供当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、缴存记录。
备注:1、在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签订备案一年以内提出贷款申请,逾期不再受理。
2、所需材料复印件均以A4纸复印同时请带齐所有证件的原件,以备核对。